一、永州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有關事項
申請條件說明:
一、身份條件
1、我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在我國境內的外國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申請原因
出于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
申請范圍說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公開行政機關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制作或者獲取的,以一定形式記錄、保存的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反映本行政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公開的。具體如下:
1、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
2、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
3、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信息;
4、財政預算、決算報告;
5、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
6、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
7、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8、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9、扶貧、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促進就業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情況;
10、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11、環境保護、公共衛生、安全生產、食品藥品、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情況;
12、城鄉建設和管理的重大事項;
13、社會公益事業建設情況;
14、征收或者征用土地、房屋拆遷及其補償、補助費用的發放、使用情況;
15、搶險救災、優撫、救濟、社會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和分配情況。
申請方式說明:
申請人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申請
1、信函申請;2、網上申請;3、當面申請;4、傳真申請;5、電子郵件申請。
申請辦理流程說明:
1、行政機關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復的,應當當場予以答復。
2、行政機關不能當場答復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復;需要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3、行政機關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機關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
二、申請公開受理流程:
說明:
1.本欄目只受理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其他事項請通過相關渠道反映,本欄目不予受理;
2.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普發性文件已在永州市政府門戶網內的“法規公文”欄目中公布,人事任免,重點項目,財政信息等方面的信息請在首頁相關欄目中查閱或通過門戶網的搜索引擎查找;
3.請您在填寫表格前先到永州市政府門戶網搜索引擎中搜索您要申請公開的內容;
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有關規定,用戶還可以向本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以及依法行使行政職權的組織申請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申請的方式包括網站申請、電話(傳真)申請、電子郵件申請、現場申請等。
5.申請公開處理時間規定:
①主動公開的信息應在當日內進行答復;
②依申請公開的信息應在20個工作日(不含節假日)內進行答復,如特殊情況要報主管部門或上級領導批準的可以再延長20個工作日內進行答復;
③依申請公開答復不了的應由主管部門說明原因。
6.申請公開答復的內容均按照自動生成的“受理編號”在“依申請公開查詢”內進行查看。